副局長被揭擁有外國國籍,引來社會各界批評。中國公民身分一下子代表了工作能力和人格尊嚴。筆者忽發奇想,懷疑如果曾蔭權的委任名單只要輕微改動,過去一周的政治互動將會完全改寫。
這個改動相當簡單,就是在副局長名單當中加入一個南亞裔的泛民代表。如果曾蔭權有這樣的膽識,今天反對的會忽然變成支持,支持的會忽然變成反對。
讓我們先回顧這次爭論的焦點:《基本法》第61條和第101條訂明,公務人員可由香港永久居民當中的外籍人士出任,惟8個主要官員職級,包括司長和局長,只可以由「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」擔任。
有評論認為,因為副局長有機會署任局長位置,所以也該受相關條文所限。然而如果我們因此拒絕擁有外國居留權的市民出任副局長,把條文理解得這麼狹隘,我們也必須同時排除永久居民當中的非中國公民出任同一位置。畢竟,如果凡是擁有雙重國籍的均不可信任,沒有中國國籍的也難逃質疑。
近年來有愈來愈多的南亞裔移民定居香港,成為香港社會重要的組成部分。按人口普查所得,單是尼泊爾裔的香港永久居民就有過萬人。基于中國國籍法所限,他們未能按血緣而自動取得中國公民的身分。早陣子立法會審議種族歧視條例的時候,不少現時針對副局長國籍問題的議員,都曾經大力要求政府對非中國公民出任公務人員時要盡量開明。
面對如此落差,筆者只好懷疑如果被委任的是一個沒有中國公民身分的南亞裔,牽涉同一條《基本法》條文,我們的議員會質疑他的忠誠還是捍衛他的少數族裔權益?
這點懷疑看似無的放矢,反正曾蔭權的委任名單當中沒有一位是南亞裔。但這想像實驗卻挑起了一個香港人必須面對的事實:基于香港的特殊歷史背景,使香港永久居民和中國公民這兩個身分脫鉤,所以任何涉及國籍和身分的問題都一定要保持彈性,否則就是自制社會矛盾。
中國公民身分,並不是工作能力和人格尊嚴的保証。相反,自香港開埠以來,許許多多來自世界各地的人都為香港貢獻良多,我們都不曾因國籍而懷疑他們。近來不少基于民族主義的誅心之論,借國籍問題上綱上線,就連一些標榜理性的政黨也參與其中,實在叫人失望。
如果凡是有國籍問題的都不可能全心全意服務香港,那還有多少個職位將會被牽連在內?大專院校的校長、公營機構的主席,還有慈善團體的總理,當中有多少人的國籍是要被懷疑的呢?就算是全國政協當中也不乏雙重國籍的代表,他們是否也要立即請辭?接下來的,是不是一個全民公審的批斗大會?
筆者旅美7年,沒有取得護照,沒有申請綠卡,就是體會到一個重要的教訓:一個移民社會的最寶貴資產,就是「英雄莫問出處」。排外情緒愈是氾灠的地方,就愈難聚集全球人才。香港的獨特歷史使香港人在多數情况下對國籍問題保持寬容,本來該是香港的優勢和驕傲。紫砂茶壺的茶垢,懇請不要隨便抹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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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6月9日
一個副局長與國籍法的想像實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