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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2月6日
從塌樓慘劇到市區居住權

馬頭圍塌樓慘劇,再次引發都市貧窮和市區重建的討論。強制驗樓和降低拍賣門檻的報道一時滿佈報章的版面,市區重建的步伐勢必加快。舊區居民的生活環境固然需要迫切改善,不過在這即食新聞的時代,請容許筆者先重提三個月前的一則舊聞。

回說去年十月中旬,特首發表施政報告之後,社會對當時刺熱的樓市甚表關注。特首出席電台節目,有聽眾來電稱自己和伴侶均為專業人士,卻無法在港島區置業。社會輿論隨即升溫,擔心如果醫生和律師要置業也未能如己所願,普羅百姓又如何?與此同時,卻有論者稱新生代置業難是受「迷思」所困。只要他們不堅持以一個港島區的地址為榮,不以上一代的遊戲規則來當自己的成功指標,退一步即可海闊天空。

筆者記得很清楚,當時對此論調是相當反感的。筆者在新界的公共屋邨長大,三年前遷到港島西環居住,並不是為向上流動的自豪感,反而或多或少有為世所迫的成分。吾輩第四代人,大多沒有固定的工作和隨之而來的穩定晉升階梯。既非全職工作,也就沒有穩定的工作環境,就連一張像樣的辦公桌也欠奉;要爭取每一個工作機會,只好把自家睡房變成辦公室,然後二十四小時隨傳隨到去中環灣仔開會見客,實行做個「城市游擊隊」。換句話說,住址的選擇並非純粹一條個人收入和地址榮譽感的二元方程,而是一種空間生存策略的體現。試問如果家住元朗上水,又如何可以保持這種「空間機動性」?

對於很多人來說,住在市區並不是一種生活品味的追求,而是無可奈何的結果。試想想,一個新移民單親媽媽帶着孩子,日間可能當酒樓的洗碗工,上班時孩子則托街坊或親戚照顧。對她來說,住在市區是唯一的選擇,因為她無論從時間或收入來說都不可能每天長途通勤。又試想想,我們會否忍心對着一個在灣仔住了半輩子,因為收樓而被迫遷的老伯伯,叫他搬到屯門元朗,用省下的錢來活得更充實、更精彩?

面對市區樓價(無論是中半山豪宅還是深水埗套房)的暴升,豈可責怪未能負擔的大多數人。市區不是權貴的租界領地,我們必需正視市區居住權的問題。無論是初出茅廬的第四代人,或是因各種理由必需住在市區的勞苦大眾,都需要我們站出來為他們說話。

如是者,我們又回到馬頭圍塌樓慘劇的討論。在這些舊式唐樓居住的市民,每天面對居所的環境,當然知道其優劣之處何在。他們住在這些舊式唐樓,何嘗不是另一種空間生存策略的體現?我們可以把所有的舊式唐樓拆掉,但這只會使市區可供他們居住的地方變得更少。只要背後的需求仍在,這群人就會如擠氣球般從一處被迫走到另一處(如果氣球沒有因而爆破的話)。

塌樓慘劇引發了舊式唐樓問題的議論,然而我們真正要解決的卻是市區居住權的問題。舊式唐樓的安全只是其中一環,扶貧和社會保障同樣重要。而如果我們認同市區的生活模式應該多元混雜而非只得豪宅,則把舊式唐樓整片移平之後,或應規定新建項目必需預留部份地段作中低價發展;如何在市區增加公屋供應的問題,同樣必需正視。馬頭圍的塌樓意外是一場慘劇,然而在未有處理相對應的城市問題前便把加快重建的步伐,則恐怕會製造一場更大的悲劇。